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 2018年收费项目、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每人7000元/年;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茶文化方向)专业每人75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人8000元/年;其他专业每人90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4人/间公寓)。
(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校服及军训服装费:350元(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2. 奖助学措施
(1)高分奖励: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实际报到入学后,可根据以下条件获取相应的奖励(取最高一项)
1)高职招考
①高职招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的考生(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者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于5月20日前提前报名注册的,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②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于5月20日前提前报名注册的,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高职招考填报我校志愿并被实际录取的考生,于5月20日前提前注册报名的,给予减免住宿费人民币1500元;
2)普通高考
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3)技能竞赛:2015年9月后获得由教育部门主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的考生参照高职招考第①条;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参照高职招考第②条。
(2)奖助学金(奖助面高达38%)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校特等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3)特困生助学金4000元/人,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人。
4)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另外单列。
(3)带薪实践
学院校办企业及合作企事业单位提供许多顶岗实践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到企事业等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可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又可以获取相应薪资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
3. 助学贷款政策:有生源地贷款政策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tftc.edu.cn/
招生处网站网址:http://www.zsc.tftc.edu.cn/
招生处联系电话:0596-3921666、3184666
招生处传真:0596-3184889
投诉电话:0596-3184886
电子邮箱: 2503958531@qq.com
邮 编: 363202
通信地址: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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